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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大会隆重召开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06年11月08日作者:湖北省律师协会
2006-11-8
 
 
 
11月4日,省直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大会在中南花园大酒店举行。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律协党委书记曹诗权、省律协党委常委副书记、秘书长刘建国、省律协副会长岳琴舫、厅律师公证管理处处长李颂银出席了会议。省直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的主要目的一是深入贯彻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二是推举产生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省直律师代表和理事候选人。
会上,省律协秘书长刘建国首先通报了今年律协工作情况。副会长岳琴舫宣读了《省律协党委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通知》、《省律师协会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厅律公处李颂银处长通报了近二年律师管理工作情况。之后,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张用江律师作了题为《律师的历史使命》的主题演讲,引起了参会人员的极大关注。
最后,曹诗权副厅长就律师作了重要讲话。首先,他强调了召开此次大会四个方面的背景及在律师队伍中加强政治学习的意义,并对省直律师事务所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四项要求。一是必须认真学习,深化认识,努力做好对六中全会精神“五个深刻认识和把握”。即必须深刻认识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的本质属性,是我们党和国家不懈奋斗的长远目标;必须深刻认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认识律师界面临的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前所未有的现实挑战;必须深刻认识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六个必须”坚持的原则;必须认识到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落实的五大方面具体要求和部署;必须深刻认识构建和谐社会对律师提出的具体任务和要求。二是要找准定位、秉承使命,积极探索、研究并努力初中律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责任、任务和作用。曹厅长指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给我们律师赋予了更厚重的历史使命,更强烈的时代责任,也为律师业发展提供了更大的舞台和更多更好更有利的发展机遇。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别无选择、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主体性角色。律师在当前、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内存在着九大发展机遇,律师应从更高视野出发,充分发挥律师行业推进民主法治,维护和捍卫公平正义,塑造社会诚信,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促进帮助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
 
问题等六大作用。三是要努力实践,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拓展规范为主题,进一步转变执业方式,拓展执业空间,扩大执业领域,提升执业境界,重塑律师职业形象。要切实做到“六个坚持和稳定”。一是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现遵循律师执业规律,以服务中心工作为目的。二是坚持维护稳定,实现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的法律效果与以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效果相结合;三是坚持严格依法执业,实现以诉讼为主的模式转变以“非诉讼”模式为主解决纠纷;四是坚持诚信执业,实现律师执业的商业性、市场性、有偿性与公益性的统一;五是坚持发展律师事业为目标,实现拓展与规范的统一;五是坚持执业为民,服务为民,实现捍卫私权与维护公权的合理统一。四是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链接整合,切实把握好各项学习活动的结合把握好政治学习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通过六中全会的学习,带动律师事务所进一步深化开展律师文化,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塑律师良好的职业道德,也要以发展为硬道理,带动律师各项业务的规范和拓展。严格遵循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群体性案件、敏感性案件的报告指导制度。每个律师、律师事务所都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一是严格代理审查制。二是严格律师事务所集体讨论制。三是严格报告、指导责任制度。律师事务所主任是该类案件的首要责任人。四是严格登记、呈报制。律师事务所对重大、疑难案件要建立登记、健全档案。五是严格档案管理制度。六是严格办案保密制度。七是严格办案之前的声明告知制度。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八是严格责任追究制。
会议由省律协党委副书记、副会长张粒主持。